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治超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清远日报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29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强调源头治超,在现有车辆查验的基础上,加强货源责任,要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货物装载事故隐患,全市各级执法部门明年起将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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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超先治本,源头是关键。源头治理是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强有力手段,也是当前清远治超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针对车辆源头治理,新规要求从事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规范车辆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等相关活动。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治超中的职责,紧盯车辆货物装载、运输全过程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实现横向纵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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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清远将充分发挥好超限检测站(点)的作用,对一些已建好还未正式启用的,将抓紧时间做好启动工作,按要求健全完善执法服务功能和配强配齐执法力量。毫不放松抓好货运源头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完善相关措施。


  清远市近年来重视加大治超资金投入力度,先后建成使用普通公路非现场执法检测点52个,超限检测点23个,货运源头单位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省市平台70家,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接入省平台68个,形成了治超手段科技化、科技治超网络化、治超数据应用化和监管治理精准化的新格局。接下来,全市将持续完善治超保障基础,优化治超数据统计、核实和报送等流程,进一步挖掘和培养治超数据实践应用人才,加大治超数据实践应用赋能力度,努力推进治超监管治理更加科学精准,切实为路警联合执法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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