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暂行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27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制定的目的。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重要的服务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历史体制原因,出租车行业发展模式相对封闭保守,经营模式简单粗放,长期以来形成了明显的卖方市场,服务质量欠佳等问题长期存在,同时,网约车的快速发展也对行业带来强烈的冲击。因而需要通过改革化解行业矛盾,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以更好满足互联网时代下的市场需求。

(二)制定的必要性。清远市出租汽车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近年来,由于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相适应,加上网约车快速发展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出租车行业各种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是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长期得不到提升,社会满意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是行业不稳定风险长期存在,通过改革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行业稳定健康运行已是势在必行。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网约车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市根据国家两个文件的授权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借鉴国内同类型城市经验、充分吸收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令2016年第60号)

(四)《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是面向全市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明确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总体思路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合理统筹乘客、从业人员、企业的利益诉求,逐步打破行业垄断,通过市场调节、强化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有序经营、规范服务、稳定发展。

(二)具体改革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放开出租车市场,实行符合条件准入,数量市场调节,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二是改革出租汽车运价,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巡游车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三是调整巡游车经营模式,包括对现有经营权经营模式进行改造,减少现有出租车合同押金,对新增、延续经营权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四是出租车经营实行服务质量承诺和履约担保制度。五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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