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办理流程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4-08

清市交〔20209



关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为规范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流程,我局拟将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审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需提供材料

(一)请示或函,原件;

(二)项目核准批复、方案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报批)等,复印件;

(三)修编后的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软件版)等及电子版光盘;

(四)专家审查意见或咨询报告以及执行情况。新改建公路、大桥,危桥加固维修改造,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复杂项目,3000万以上的项目需提供。

(五)第三方造价审查意见(如有);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1497702706@qq.com,2177942663@qq.com。

二、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材料齐全,发收件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发《补正材料通知书》。

(二)预受理(收件后3个工作日)

1.不符合受理条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受理通知书》。

(三)概算预算审核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对概预算进行审查。

(四)设计批复

1.市交通运输局对图纸进行审查,结合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造价审查等意见,出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

2.批复文件通过OA办公系统交换,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取件。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联系方式

市交通大厦801室基建管理科,电话:0763-3369121;

市交通大厦701室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造价部,电话0763-3378176;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电话:0763-3370862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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