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第七届政治协商会议第20200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12


清市交函〔2020〕256号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第七届政治协商会议第20200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莫慧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路长制”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议》(第20200149号)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推行“路长制”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普通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畅、安、舒、洁、绿、美”路域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于7月下旬正式印发《清远市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正在按推进该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镇三级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区域内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市成立清远市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市总路长由市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路长由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政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机制,合力、高效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建立《清远市普通公路路长制巡查制度》和《清远市普通公路路长制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公路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公路管理情况,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公路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人员;建立信息化技术保障机制,实施“互联网+路长制”行动计划,整合公安、应急、交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林业、农业等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开发建立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全方位提升公路管理水平。

  (三)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清远市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路长制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公路管理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及时发布公路管理相关信息。在公路显著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与各级新闻单位的互动,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动态,树立公路管理的先进典型,曝光涉路违法行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公路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公路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交通部门将会同公安、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以“路长制”为抓手,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二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制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和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考核制度。按照道路管理职能划分,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建立日常工作、日常管理、专项工作考核、基本保障等工作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积极统筹协调“路长”和群众反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管理,开展志愿服务,同心协力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道路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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