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9〕1563号)精神,清远市“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6568.787公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受理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
邮 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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