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清远市合盛船务有限公司经营
珠江水系水路运输的批复
清远市合盛船务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水路运输扩大经营范围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增加珠江水系普通货船运输业务。经营范围:珠江水系省际及广东省内河普通货船运输。
二、同意你司以下七艘散货船经营上述航线普通货物运输(但航行区域不能超过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粤合盛168”散货船(总吨998),“粤合盛186”散货船(总吨999)、“粤合盛68”散货船(总吨992)、“粤合盛3366”散货船(总吨998)、“粤合盛6823”散货船(总吨592)、“粤合盛3398”散货船(总吨575)、“粤合盛128”散货船(总吨593)。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