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1〕333号)要求,经县级申请,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进行初步审查,现拟推荐清远市连州市为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张峻峰,电话:0763-336912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