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17家出租汽车企业和453名驾驶员进行了2021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378060。
附件:1.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全市17家出租汽车企业和453名驾驶员进行了2021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378060。
附件:1.清远市2021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