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行业诚信体系,结合我局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 年6月8日至7月7日
二、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 号801 室
联系电话:0763-3369121
电子邮箱:jjglk@qyjt.mail.139.com
附件:
1.《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单位意见征求、采纳情况汇总表.xls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3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