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10月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2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22年第1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能监管系统”)的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10月份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0月份,全市接入智能监管系统的“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车辆数19854辆,其中客运车辆1088辆,危险品运输车辆240辆,重型货车辆18526辆。车均风险总数0.19次/车月,其中一级风险0.02次/车月,二级风险0.07次/车月,三级风险0.1次/车月。数据不合格的车辆数674辆。

  二、各县(市、区)情况

  (一)管理指标情况

  重型货车风险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阳山县0.338次/车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0.298次/车月,连州市0.2639次/车月;

  两客一危车辆风险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阳山县0.0259次/车月,连州市0.0210次/车月,连南瑶族自治县0.0195次/车月。

  (二)技术指标情况

  车辆数据合格率最低的三个县(市、区)为:连州市车辆数据合格率94.64%,清新区车辆数据合格率95.07%,佛冈县车辆数据合格率95.46%。

  车辆风险报警附件丢失率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车辆附件丢失率13.04%,阳山县车辆附件丢失率10.95%,清城区车辆附件丢失率10.89%。

  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的其他数据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启用以来,各县(市、区)认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任责任,车辆风险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数据质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提升各地市对智能监管系统的熟悉和适应程度、改进完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本地区的考核指标情况,有针对性改进提升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质量。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粤交〔2021〕13 号文要求开展第三方监控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第三方监控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实际经营情况不满足备案申请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不能履行服务能力的,书面提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在智能监管系统中取消备案。

  (三)请各县(市、区)按照粤交〔2021〕13 号文要求,建立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动态监控工作。请各县(市、区)尽快按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并落实定期会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书面报送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1.各县(市、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情况.xlsx

  2.各类道路运输车辆情况.xls

  3.超速车辆报警情况.xls

  4.疲劳驾驶车辆报警情况.xls

  5.抽烟车辆报警情况.xls

  6.接打手持电话车辆报警情况.xls

  7.遮挡摄像头运行车辆情况.xls

  8.疑似屏蔽信号运行车辆情况.xls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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