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277号)工作要求,推动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我局研究起草了《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拟废止<清远市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反馈至清远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局817室。
二、电子邮件:qyjtzfjd@163.com ;
联系电话:0763-3368025。
附件: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拟废止《清远市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