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15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以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能力,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制定《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方案》,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提供行动指南。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通过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的方式,由局主要负责人领学了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有关会议决定事项。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局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2023年局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干部学习讲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11场次;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3次。对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抓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制定《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权威读本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共组织2次专题法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法治专题学习。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程,亲自研究部署,并定期跟踪督办。二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担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印发《2023年清远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作出部署的有关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促进交通重大工作事项审查法治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科学决策。四是深入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精神,加强说理式执法,严格执行省级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告知承诺制,2023年全市累计实施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案件216宗。五是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整合服务项目,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分类压缩行政审批时限95%。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普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制定了基层部门到市级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对于可一次办结的事项,力争基层部门到市级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其中“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等七项从业资格证照的核发实现“自助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成立我局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专门的办公室,协调组织,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动“一网通办”工作,配合做好省垂系统的重构升级工作,推广使用新的路政、水运业务系统,实现省垂业务系统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的系统对接,完善服务评价流程,实现省垂系统业务一网通办。三是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县(市、区)“二次统筹”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全市统一,审查标准和填报要求公开透明,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加强备案审查等事后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公开发布工作。2023年我局编制规范性文件4份,完成了《清远市区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清远市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清远市区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方案》,《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在推进。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为《清远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通过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

  (五)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谋作用。加强与业务科室、法律顾问的横向沟通联系,对上报市政府涉及决策类的请件做好法律审查。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办理各类重大合同、文件、项目等合法性审查58份,征询顾问律师法律意见13份,其中根据《清远市交通运输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严格把关,年度内审查35份合同协议,涉及金额约681万元。

  (六)优化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应用,对审批事项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逐项完善监管标准。制定《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共检查企业22户。二是开展违反“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定违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开展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三是根据《清远市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1-2023年)》和《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使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七)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发布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公交出行指引以及交通志愿服务等其他非涉密文件类信息公开,2023年以来,在政务新媒体发布717条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件,其中局频道栏目187条,微信公众号319条,微博211条。二是按时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23年共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目前18件已回复办结,3件正在办理中预计2024年1月办结。三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投诉渠道。办理信访案件78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57件、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单39件。跟进办理社情民意27期52宗。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63件。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2023年通过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的执法决定5610宗,其中行政许可7302宗、行政处罚50宗、行政检查70宗。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3年共进行音像记录179次,全过程记录12次。三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清远市集中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春运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远市集中治理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水上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各领域执法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立案查处道路运政案件1683宗。其中,道路客运一般违规199宗、道路客运非法营运30宗、道路货运一般违规271宗、道路货运非法营运6宗、道路危运一般违规14宗、道路危运非法营运50宗、出租汽车一般违规66宗、非法巡游车172宗、非法网约车416宗、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违规28宗、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相关案件52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规45宗、机 动车维修案件25宗、驾驶员培训案件214宗、其他案件28宗。查处违法超限超载4285辆次,卸货重量19093.68吨,落实“一超四罚”及倒查源头案件共40宗。查处违法超限超载6139辆次,卸货重量28687.26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565辆,查处扬撒车辆240辆,落实“一超四罚”及倒查源头案件共71宗。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通过开展自查、加强监督、联合监管等方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定期梳理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下发规范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对存在行政强制措施不当、行政处罚事项“缺项”等情形予以通报指正。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卷宗737份,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定期整改。三是开展执法相对人回访,重点关注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四是加强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定期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抄送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贯彻执行省级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告知承诺制,办理“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案件216宗。二是大力推行说式执法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指引、下发通知通报、加强培训宣贯等方式,不断加强“口头式说理”“书面式说理”“证据式说理”,有效防止了简单机械式执法,增加群众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三是深化执法为民实践活动,邀请群众、货车司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代表到执法站所开展执法为民开放日、执法站所接待日活动,增进执法队伍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2023年,共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47场次,接访群众1558人次,参加电视访谈(网络问政)3场、发放调查问卷、便民服务卡3598份。

  (十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制定并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力度,指导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同级执法监督力度。采用明查、暗访、全面执法监督、专项执法监督、访谈行政相对人、与执法人员谈心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本级执法人员和下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4轮和专项督导检查、随机明查暗访33次,发出执法监督通报4份、督办函4份、提醒函9份和线索问题交办函27份,撰发表扬通报2份和表扬信4份

  (十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二是通过粤政易建立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县两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同作战能力。三是注重应急队伍的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设有应急抢险队伍13支,抢险队员共685人,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应急设备及物资储备。据统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有运输车150辆,装载机39台,挖掘机22台,压路机12台,发电机24台,抽水机16台,照明设备78套,油锯137套,河砂586立方米,碎石614立方米,沥青112吨,纺织袋24765个等。五是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市共准备应急运力车辆135辆,其中危运车辆17辆,普货车辆43辆,客运车辆75辆。六是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防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十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交通氛围。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系列专项普法活动。2023年共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从业的能力和意识,提升普法的深度。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等法治宣传活动。采用摆摊设点、分发宣传小册子、到清城区锦兴小学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进课堂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及格率均达100%。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支部学习及个人学习相结合、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制定《清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清远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持续优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证核发工作方案》《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持续优化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直接申领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种工作制度及工作指引,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三是开展新型执法形式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减少企业压力。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下放政务服务事项15项,加强事项管理,方便群众办事。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系统性不足,个别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停留于表面,没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交通工作相结合。二是新型监管手段运用不够流畅,诚信体系不够健全,分类监管措施有待完善。三是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丰富普法形式,让法治观念更深入人心,使社会大众进一步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四是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事后监督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公开发布工作。五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执法案卷、相关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六是继续健全完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建立健全事前预防机制,持续加大纠纷排查力度,继续保持交通运输领域和谐稳定大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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