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月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2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22年第1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能监管系统”)的监测数据,现将2024年2月份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2月份,全市接入智能监管系统的“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车辆数19543辆,其中客运车辆1077辆,危险品运输车辆243辆,重型货车辆18223辆。车均风险总数1.5次/车月,其中一级风险0.2次/车月,二级风险0.5次/车月,三级风险0.9次/车月。数据不合格的车辆数842辆。

  二、各县(市、区)情况

  (一)管理指标情况

  重型货车风险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阳山县3.0912次/车月,连州市1.9863次/车月,英德市1.7348次/车月;

  两客一危车辆风险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英德市0.2474次/车月,连州市0.2184次/车月,连南瑶族自治县0.2074次/车月。

  (二)技术指标情况

  车辆数据合格率最低的三个县(市、区)为:连州市车辆数据合格率92.88%,阳山县车辆数据合格率94.58%,佛冈县车辆数据合格率94.75%。

  车辆风险报警附件丢失率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车辆附件丢失率15.41%,清城区车辆附件丢失率11.04%,佛冈县车辆附件丢失率9.92%。

  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的其他数据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启用以来,各县(市、区)认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任责任,车辆风险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数据质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对智能监管系统的熟悉和适应程度、改进完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近期暂不对各县(市、区)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排名,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本地区的考核指标情况,有针对性改进提升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质量。 

  (二)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数据质量是开展行业大数据监管分析的基础,目前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数据不合格的车辆(包括不上传卫星定位数据、不上传报警数据、不上传报警附件等)。请各县(市、区)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及其设备安装服务单位,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GDRTA 001— 2020)等技术规范做好智能监控设备的参数设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上传至智能监管系统。

  (三)请各地按照粤交〔2021〕13号文要求开展第三方监控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第三方监控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实际经营情况不满足备案申请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不能履行服务能力的,书面提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在智能监管系统中取消备案。


  附件:

  附件1.各县(市、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情况.xlsx

  附件2.各类道路运输车辆情况.xls

  附件3.超速车辆报警情况.xls

  附件4.疲劳驾驶车辆报警情况.xls

  附件5.抽烟车辆报警情况.xls

  附件6.接打手持电话车辆报警情况.xls 

  附件7.遮挡摄像头运行车辆情况.xls

  附件8.疑似屏蔽信号运行车辆情况.xls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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