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申报2023年度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含认定)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需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联系人:罗道聪 联系电话:3361865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923室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文 婧
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3号国资大楼1112室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评审会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公示后请将公示情况表报送市交通运输局923室).docx
清远市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