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港口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