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各县(市、区)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信息申报数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数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63-3387798
附件.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信息申报统计表.xlsx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