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清远市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修订《中共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4 年中共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召开13次,专题学习内容42项,专题学习研讨1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二是按照《中共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了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羽璇同志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邀请了市委宣传部宣讲团到我局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制定《2024年清远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和研讨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共组织2次专题法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法治专题学习。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担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务会议专题审议《2024年清远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印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有关部署内容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认真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多种形式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四是坚持并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执法问题,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效能。一是政务规范标准化。向社会公布事项办理的流程,实现市、县两级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全市统一,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印发《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委托事项业务办理指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准入清出工作指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业务工作指引》等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更好地开展工作。二是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从2024年7月1日起,将我局广东政务服务网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出件等环节全部委托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进一步助力市级智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并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目录》,计划以局名义印发3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清远港港口运营管理办法》《清远港港口章程》《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清远市关于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切实做好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听取公众意见、备案审查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实施。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重强调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手续,编制了《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交通栏目发布,计划以局名义印发2份重大行政决策,分别为《清远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清远港港口章程》,两项决策2024年暂未完成。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依法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件共35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6件、参阅1件),政协提案共47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29件、研阅8件)。二是强化与检察机关沟通配合,促进依法行政,印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刑事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常态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及检察建议的办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型政府”。积极在“清远交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和局网站公开非涉密文件类信息,重点围绕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规范等及时发布信息,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2024年,在政务新媒体发布649条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件,其中局频道栏目172条,微信公众号300条,微博177条。四是积极主动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局公职律师办理各类重大合同、文件、项目等合法性审查50余份,征询顾问律师法律意见23份。同时对上报市政府涉及决策类的请示件做好法律审查。
(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是多渠道了解行业运行动态,做好沟通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2024年,办理社情民意16期21宗,12345共1117条,集约化平台工单38宗,信访37件(含双交双办件、抄送件),主办件11件。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认真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2宗,申请强制执行1宗。三是按要求及时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24年共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含2023年12月申请、2024年1月答复办结的3件),办结率100%。2024年以来,未出现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规范导致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2024度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必学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到清新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法院案件庭审活动。二是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专题讲座及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法治专题讲座,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三是组织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促进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四是开展系列专项普法活动。2024年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路政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宪法宣传周”“信用交通宣传月”等系列专项普法活动,向群众普及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
(六)优化监管方式,助力高效精准监管。一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按要求督促落实。2024年3月,制定并公开了《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4项,部门随机抽查8项。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印发《清远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信息交互制度(试行)》,建立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信息互动机制,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强化监管信息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应用。三是认真推动清远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中山、深圳调研学习,组织信用建设专项会议,拟定信用交通市试点方案、编制2024年信用工作要点等,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七)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组建清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宣讲组,开展执法业务线上培训,2024年,共组织开展8期全市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1562人次。二是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完成每人49学时执法网络培训;组织相关县(市、区)到江门市开展执法交流学习;组织三连一阳与清城、清新执法人员开展8场次岗位交流学习,做好执法工作传帮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频率由一年2次增加至4次,已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6宗。三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综合性执法监督检查3次,面向各县(市、区)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座谈18场次,下发情况通报84份,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暗访42场次,下发工作提醒函17份、督办函2份,发出移交交办通知49份,所移交交办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深入开展公路铁路水路及沿线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对全市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截至12月31日,我市共发现公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537处(其中高速公路113处,国省道150处,农村公路274处),现已消除风险隐患点467处,治理率87%,未消除风险隐患点均已设置安全围蔽覆盖、警示标志、标识等临时措施。二是加强汛期强降雨防御工作。建立健全防汛工作机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设立应急抢险队伍14 支,抢险队员共822 人,各辖区同时储备充足应急运力及设备物资储备,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道路交通管理、水路运输及港口码头管理、应急救援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三是深入落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清远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清远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及推进路线图》等。2024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100 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69 次,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17 处,已整改17 处,帮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48 家,责令停产整顿8 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64 家,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35 场,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413 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1 次。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工作力度不足,宣传教育不深入,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没有形成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一体化推进的宣传矩阵,宣传成果不够突出,宣传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二是监管方式较为单一,对新型监管方式运用不够灵活,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方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式、科技手段监管方式运用得较少,未能真正发挥新型监管方式的监管效能。
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法治机构专业力量不强,内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法治队伍素养和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优化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多渠道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活动,积极开展落实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氛围。
二是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与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的参谋作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水平。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形式,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