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港口岸线资源,我局根据国家有关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了《清远市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