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各城市公交和道路货物运输业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25〕156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粤交运〔2024〕561号),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制定相关补贴资金申领办事指南,现予以印发。补贴资金按照申领人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先审先放,名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清远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办事指南.doc
附件2:清远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办事指南.doc
附件3:清远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办事指南.doc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