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供应商遴选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信息申报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
二、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3家供应商,分别为清远市新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清远市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佛山市深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资质审查,上述3家供应商均符合条件。
三、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其中清远市新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得分92.25分、清远市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得分46分、佛山市深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得分49分。
四、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清远市新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五、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六、服务内容和承诺
详见购买服务公告。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凡是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联系何先生,联系电话为0763-3387798。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