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1名行政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持证人姓名:刘建富,证件编号:19180017024,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以上执法证现声明作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证件即时失效,公告期限: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