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初级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一)清远市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初)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4号)、《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等文件要求申报。
(二)受理申报材料收件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申报材料经报送单位审核、公示后,由单位或个人将材料交到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级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交人〔2025〕315号)要求申报。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清远市交通运输局9楼923室;
联系电话:0763-3361865,0763-3988391;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ofd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