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交函〔2018〕1122号
关于同意清远市五一码头水路运输有限公司“粤清远客6908”船舶建造批文延期等申请的批复
清远市五一码头水路运输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要求延期建造“粤清远客6908”船舶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2年625)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5号)相关规定,结合北江(市区河段)游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北江(市区河段)游船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18〕1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北江旅投水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原我局批复该公司(清市交复函〔2016〕17号)但仍未开工建造的一艘客船指标转到你司名下,并将该船原批文中建造单层49客位改为双层100客位,以及将该船船号命名为“粤清远客6908”,建造批文清市交复函〔2016〕17号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造,逾期不动工建造不再延期。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