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5-15

关于开展2014年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

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邮政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粤疆两地的教育和文化交流,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2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开展清远与新疆两地“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新一轮广东教育援疆工作,组织清远与新疆喀什两地中小学生开展书信交流活动,增进粤疆两地中小学生友谊,促进粤疆两地教育与文化交流。组织学生围绕“传梦”主题,以新疆同年级学生为写信对象,具体内容不限,如可以讲述个人梦、家乡梦、中国梦,也可以交流对国家改革发展成就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理解,还可分享彼此的家乡风俗、民族文化、历史变革以及未来发展等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5-6月开展主题宣讲,7-8月作品创作,9月收集、评审,10-11月作品展览、授奖)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学生,以自愿形式参与。

五、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5-6月)。各地中小学校对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广泛调动教师及学生的积极性。邮政部门负责保障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活动的统筹指导,保证活动的教育性和公益性。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语文、地理、历史等学科教学,结合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以“鸿雁传爱,梦圆粤疆”、“粤疆两地一家亲”、“我看粤疆风俗民情”等为主题,广泛开展传统书信文化知识和新疆历史、地理、人文知识教育,积极为学生参与书信活动创造条件。

(二)写作书信(7-8月)。各中小学校将该活动布置为一项特殊的暑假作业,组织学生进行书信写作。学生写作对象设定为新疆同年级学生,不必实名,可称呼为“亲爱的新疆同学”、“亲爱的新疆小伙伴”等。

    (三)作品评审(9-10月)。各级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书信作品组织评选,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奖励。市局活动组委会对各县组织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书信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老师奖,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统一报送300篇优秀作品(其中小学120篇、初中100篇、高中中职学校80)参与省级评选活动,从中择优推荐给新疆喀什地区中小学校开展回信活动。

    (四)作品展示(11月)。省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书信作品结集出版,以适当形式开展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六、活动安排

时间

内容与形式

5月13日

市教育局、市邮政局联合发文。

5月14日-6月13日

中小学校(含中职)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自愿参加活动。

6月9日 -18日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数工作,报数截止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点。(报数表见附件1)

6月26日

6月26日前,各邮政局以学校报数的先后顺序,完成信笺信封的配送工作。

暑假前

班主任将书信活动作为一份特别的暑假作业,布置给自愿参与该活动的学生,选题创作,语文教师做好指导工作。

9月1日

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学注册时将作品交给老师。

9月18日

9月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

9月18-25日

各校推荐50封优秀信件(不黏贴封口)交至县局组委会(教育局),剩下的书信统一由邮政局回收邮寄。

9月25-30日

按照今年4月29日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县局组委会评选优秀书信作品(不黏贴封口),交市局组委会。

10月1-15日

市局组委会报送300篇优秀作品至省组委会参评。

10月30日

在媒体上通报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项。

11月

省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书信作品结集出版。

     七、奖项设置

    1.书信奖。奖励对象为参赛学生,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进行评选奖励,共设奖300名,其中小学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60名,小学组共设奖120名;初中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初中组共设奖100名;高中(含中职)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40名,高中(含中职)组共设奖80名。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2.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设置最佳组织奖12个,其中教育行政部门3个,学校9个,对获奖单位颁发牌匾及纪念品。

3.优秀辅导老师奖对辅导老师设置优秀组织奖30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八、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手写,字体端正,纸面整洁,行文符合书信

规范。

2.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信封上的《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赛报名表》,未填写参赛报名表的参赛作品无效。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

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各县(市、区)级组委会和市直学校按照今年4月29日清远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清远市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分配的名额,评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等不同学段的优秀书信作品(不黏贴封口),并在9月30日前将优秀作品寄至清远市邮政函件广告局,地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编:511518,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3865210。

附件:1.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与学生报数表

2.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清远市

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

3.各地教育局、邮政局联系人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与学生报数表

学校:                      (公章)

参与学生人数

信件数量

备注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图稿:

 

 

 

 

 

 

 

 

 

 

 

 

 

附件2

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

清远市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分配

名额

(篇)

其中

小学

(篇)

其中

初中

(篇) 

其中

高中

(中职)

(篇)

备注

清城区

40

24

16

/

清新区

35

14

12

9

英德市

45

18

15

12

连州市

30

12

10

8

佛冈县

30

12

10

8

连山县

15

6

5

4

240

连南县

20

8

7

5

篇 

阳山县

25

10

8

7

清远市第一中学

4

/

/

4

清远市华侨中学

4

/

/

4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2

/

/

2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2

/

/

2

清远市第二中学

4

/

/

4

清远市第三中学

3

/

/

3

源潭中学

2

/

/

2

梓琛中学

2

/

/

2

60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4

2

2

/

清远盛兴中英文学校

15

6

7

2

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

10

4

4

2

英德华粤清远光明校区

8

4

4

/

合  计

300

120

100

80

附件3

各地教育局、邮政局联系人名单

地区

教育局

手机

邮政局

手机

清远市

杨纯才

18926618618

 

13553928382

清城

彭国强

13729632099

李世强

13602942399

清新

 

13926685836

杨振才

13902355246

英德

谭俊杰

13500291800

谭珊英

13729660088

连州

毛良明

13602927193

胡文勇

13828598899

佛冈

刘汝江

13922553368

温丽亮

13922553398

连山

 

13509255283

陈小秀

13828572333

连南

黄火安

13922612221

邱谨斌

13927600318

阳山

罗少锋

13750126818

方洁珊

139276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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