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
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邮政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粤疆两地的教育和文化交流,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2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开展清远与新疆两地“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新一轮广东教育援疆工作,组织清远与新疆喀什两地中小学生开展书信交流活动,增进粤疆两地中小学生友谊,促进粤疆两地教育与文化交流。组织学生围绕“传梦”主题,以新疆同年级学生为写信对象,具体内容不限,如可以讲述个人梦、家乡梦、中国梦,也可以交流对国家改革发展成就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理解,还可分享彼此的家乡风俗、民族文化、历史变革以及未来发展等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5-6月开展主题宣讲,7-8月作品创作,9月收集、评审,10-11月作品展览、授奖)。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学生,以自愿形式参与。
五、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5-6月)。各地中小学校对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广泛调动教师及学生的积极性。邮政部门负责保障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活动的统筹指导,保证活动的教育性和公益性。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语文、地理、历史等学科教学,结合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以“鸿雁传爱,梦圆粤疆”、“粤疆两地一家亲”、“我看粤疆风俗民情”等为主题,广泛开展传统书信文化知识和新疆历史、地理、人文知识教育,积极为学生参与书信活动创造条件。
(二)写作书信(7-8月)。各中小学校将该活动布置为一项特殊的暑假作业,组织学生进行书信写作。学生写作对象设定为新疆同年级学生,不必实名,可称呼为“亲爱的新疆同学”、“亲爱的新疆小伙伴”等。
(三)作品评审(9-10月)。各级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书信作品组织评选,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奖励。市局活动组委会对各县组织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书信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老师奖,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统一报送300篇优秀作品(其中小学120篇、初中100篇、高中和中职学校80篇)参与省级评选活动,从中择优推荐给新疆喀什地区中小学校开展回信活动。
(四)作品展示(11月)。省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书信作品结集出版,以适当形式开展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六、活动安排
时间 |
内容与形式 |
5月13日 |
市教育局、市邮政局联合发文。 |
5月14日-6月13日 |
中小学校(含中职)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自愿参加活动。 |
6月9日 -18日 |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数工作,报数截止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点。(报数表见附件1) |
6月26日 |
6月26日前,各邮政局以学校报数的先后顺序,完成信笺信封的配送工作。 |
暑假前 |
班主任将书信活动作为一份特别的暑假作业,布置给自愿参与该活动的学生,选题创作,语文教师做好指导工作。 |
9月1日 |
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学注册时将作品交给老师。 |
9月18日 |
9月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 |
9月18-25日 |
各校推荐50封优秀信件(不黏贴封口)交至县局组委会(教育局),剩下的书信统一由邮政局回收邮寄。 |
9月25-30日 |
按照今年4月29日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县局组委会评选优秀书信作品(不黏贴封口),交市局组委会。 |
10月1-15日 |
市局组委会报送300篇优秀作品至省组委会参评。 |
10月30日 |
在媒体上通报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项。 |
11月 |
省组委会遴选部分优秀书信作品结集出版。 |
七、奖项设置
1.书信奖。奖励对象为参赛学生,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进行评选奖励,共设奖300名,其中小学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60名,小学组共设奖120名;初中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初中组共设奖100名;高中(含中职)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40名,高中(含中职)组共设奖80名。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2.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设置最佳组织奖12个,其中教育行政部门3个,学校9个,对获奖单位颁发牌匾及纪念品。
3.优秀辅导老师奖。对辅导老师设置优秀组织奖30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八、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手写,字体端正,纸面整洁,行文符合书信
规范。
2.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信封上的《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赛报名表》,未填写参赛报名表的参赛作品无效。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
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各县(市、区)级组委会和市直学校按照今年4月29日清远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清远市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分配的名额,评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等不同学段的优秀书信作品(不黏贴封口),并在9月30日前将优秀作品寄至清远市邮政函件广告局,地址:清远市银泉北路7号,邮编:511518,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3865210。
附件:1.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与学生报数表
2.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清远市
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
3.各地教育局、邮政局联系人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广东省邮政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参与学生报数表
学校: (公章)
参与学生人数 |
信件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图稿:
附件2 粤疆学子“鸿雁传梦”主题书信文化活动 清远市送省参评书信作品名额分配表 |
|||||||
单 位 |
分配 名额 (篇) |
其中 小学 (篇) |
其中 初中 (篇) |
其中 高中 (中职) (篇) |
备注 |
||
|
清城区 |
40 |
24 |
16 |
/ |
|
|
县 |
清新区 |
35 |
14 |
12 |
9 |
|
|
、 |
英德市 |
45 |
18 |
15 |
12 |
|
|
市 |
连州市 |
30 |
12 |
10 |
8 |
|
|
、 |
佛冈县 |
30 |
12 |
10 |
8 |
|
|
区 |
连山县 |
15 |
6 |
5 |
4 |
|
|
240 |
连南县 |
20 |
8 |
7 |
5 |
|
|
篇 |
阳山县 |
25 |
10 |
8 |
7 |
|
|
|
清远市第一中学 |
4 |
/ |
/ |
4 |
|
|
市 |
清远市华侨中学 |
4 |
/ |
/ |
4 |
|
|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2 |
/ |
/ |
2 |
|
|
直 |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2 |
/ |
/ |
2 |
|
|
|
清远市第二中学 |
4 |
/ |
/ |
4 |
|
|
学 |
清远市第三中学 |
3 |
/ |
/ |
3 |
|
|
|
源潭中学 |
2 |
/ |
/ |
2 |
|
|
校 |
梓琛中学 |
2 |
/ |
/ |
2 |
|
|
60 |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
4 |
2 |
2 |
/ |
|
|
篇 |
清远盛兴中英文学校 |
15 |
6 |
7 |
2 |
|
|
|
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 |
10 |
4 |
4 |
2 |
|
|
|
英德华粤清远光明校区 |
8 |
4 |
4 |
/ |
|
|
合 计 |
300 |
120 |
100 |
80 |
|
附件3
各地教育局、邮政局联系人名单
地区 |
教育局 |
手机 |
邮政局 |
手机 |
清远市 |
杨纯才 |
18926618618 |
李 青 |
13553928382 |
清城 |
彭国强 |
13729632099 |
李世强 |
13602942399 |
清新 |
薛 坚 |
13926685836 |
杨振才 |
13902355246 |
英德 |
谭俊杰 |
13500291800 |
谭珊英 |
13729660088 |
连州 |
毛良明 |
13602927193 |
胡文勇 |
13828598899 |
佛冈 |
刘汝江 |
13922553368 |
温丽亮 |
13922553398 |
连山 |
周 敏 |
13509255283 |
陈小秀 |
13828572333 |
连南 |
黄火安 |
13922612221 |
邱谨斌 |
13927600318 |
阳山 |
罗少锋 |
13750126818 |
方洁珊 |
1392765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