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幼儿园):
现将《清远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8日
清远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精神,以“创强争先建基地”为总揽,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美丽幸福清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深入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我的中国梦”、“我的教育梦”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市的要求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落实“两个转变”。深入推动我市教育发展从数量的普及向质量的提升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努力实现“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新跨越。
3.推进“两个下移”。按照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我市“两区两城”发展定位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重点推进“两个下移”,深入推动教育资源从相对集中县城(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办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如期完成《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确保2013年实现教育强市目标
4.加快教育创强争先步伐。确保阳山县、英德市今年上半年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县(市)督导验收,督促连山县、连州市年内完成创建教育强县(市)任务;提高教育强镇的覆盖率,力争完成创建省教育强镇20个,实现85%的建制镇(街)建成省教育强镇(街)。做好市本级教育创强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评估验收。启动佛冈县、清城区、清新区、连南县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建设工作。
5.继续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组织开展高中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义务教育学校年度自评和抽查工作,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专项督查,大力推动教育均等化发展战略全面实施。
6.做好督学责任区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制定督学责任片区工作方案,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教育评估的统筹与协调,完善实施分类分层教育的评估办法。学习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督政”、“督学”工作。
三、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7.深入推进教育资源下移农村。配齐配足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每个教学点至少配备2名教师。按照正常生均拨款1.2-4倍的标准,增加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公用经费。深入调研,对偏远地区的教学点该恢复的予以恢复,完成25%的教学点改造。完成对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的建设标准摸查,并从2013年起,用4年时间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确保生活设施“五有”。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提升后勤服务水平。采取补充专任教师、教师走教和远程同步教学等方式,开齐开足村小和教学点课程。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校校通”工作,确保2013年完成60%以上,同时推进“班班通”建设。
8.落实市中心区域学校布局调整。抓好市中心区域“两校一中心”等一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如期交付使用。完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石角梓琛中学初、高中分离工作。做好市一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高中部、清城区职校等学校校产清查搬迁和教职工分流,确保各学校顺利搬迁和平稳过渡,并完成理顺市中心区域学校管理体制工作。
9.着力提升北部地区办学水平。从2013年起,市级教师培训经费和培训项目连续4年向北部农村教师倾斜。招募和选聘100名珠三角优秀退休教师到我市支教,选拔南部地区优秀教师到北部地区支教,安排北部地区教师到南部地区跟班学习,重点解决北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教师缺乏问题。
10.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确保2013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建成乡镇中心幼儿园18所、村级幼儿园14所;开展规范化幼儿园评估验收,推进学前教育民办公助工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每生每学期200元的标准,补助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25所,力争2013年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87%;继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力争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以上;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继续加强中职学校创建“省示”“国示”等工作,提升全市中职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和连州、阳山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继续办好连阳4县(市)特教班。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引导扶持民办学校上等级。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培训学校的建设和管理。
11.加强扶贫助学工作。继续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工作,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加强中职、学前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工作,落实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新政策。全力做好市民生实事,按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对全市符合住宿条件的农村小学住宿生和初中农村住宿困难学生进行伙食补助。想方设法引进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办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四、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在高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落实立德树人工程。继续做好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继续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13.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实施科研促教工程,促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成果在推进薄弱学校、薄弱学科建设的作用。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中考、高考研究,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中考、高考水平。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对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的引导。完善评价机制,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的监督检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管理。
14.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落实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改善学校体卫艺的基础设施、器材配备。推动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中小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和艺术课程开课率。继续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
15.加强教育质量监控。深入开展教学视导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优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立质量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力争成立市教育科学院。加快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继续改进和完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和表彰力度,创新科研方式、内容和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学科研质量,加快学校内涵式发展。争取成立学前教育学会,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指导。
16.大力实施“强师工程”。探索出台关于推进校长聘任制、职级制改革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增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活力。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加大教师交流、支教和“送培下乡”、城乡学校教师结对帮扶的力度,重点推进农村教师能力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改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福利待遇。创新中小学教师培训举措,督促各地及时核定幼儿园教职员编制,有效补充农村幼儿园合格教师。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引进,落实行业企业“能工巧匠进校园”的政策措施。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品牌工程,加大优秀教师的引进工作,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市教育系统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师德修养,努力打造清远特色的师德师风品牌。开展“最美山村教师”评选活动。
17.做好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健全和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市直有关学校搬迁的资产和设备移交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8.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探索出台《关于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着力加快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校校通”、“班班通”以及教学点教育资源全覆盖三大项目的建设,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办公OA平台、高中学校成绩分析系统、教育资源库、教育网站四大系统的应用推广。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加强教育信息化试点试验,创建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区,启动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按教学要求,开足实验课程,加强教学装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1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正确理解和把握校园文化的精神实质,努力培育学校独特的鲜明的校园文化,凝炼学校精神,打造学校的办学特色。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绿色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20.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加快发展。开展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并推荐优秀学校参加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继续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推普周活动,加强宣传,并将宣传重心向农村和偏远山区延伸。继续组织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体制机制活力
21.完善教育“均等化”相关配套文件和顶层制度设计。以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为契机,健全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民办公助”、教学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方案等7项配套文件,完善有关制度设计。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委托和下放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
22.完善中考招生改革。采取第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信息,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内容改革,规范招生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扩大优质资源共享。
23.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省职教基地的建设,力促岭南学院、国华学院等首批院校年内动工。积极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扎实推进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示范性高职院。实施全市中职跨区域招生、错位发展,构建市中心区域、英德、连州三点一线的职业教育框架。做好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工作。
24.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广州清远两市教育合作与交流,重点推进广佛肇清四地中职教育合作交流的相关工作,不断扩大与各地教育对口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3.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抓好中心组学习、业务工作研究和读书学习活动,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工作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24.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和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提升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教育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县)创建试点工作。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教师和学生申诉等工作。加强教育新闻信息报道工作,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清远教育美誉度。
25.继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重点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推进“正风”行动,着力抓好“公述民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局机关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控,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26.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创建成果,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重点加大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严防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反弹。
27.深入推动政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县级教育工会和市直公办、民办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等指导工作。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8.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力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五防”(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服务,提高校园安全防护水平,创建平安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与编制部门积极争取完善安全工作机构和充实人员。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收尾检查验收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