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关工委系统开展评选“先进校外辅导站”“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5-21

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市直、经济开发区关工委: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关工委顾秀莲主任关于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品牌建设的指示,市关工委与市教育局协商,决定今年在全市关工委系统开展评选“先进校外教育辅导站”、“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调动、激发广大校外教育辅导站和辅导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做好全市关工委系统校外教育辅导站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工作常态化,为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市关工委系统从事校外教育辅导工作的辅导站和“五老”人员、讲师团成员、在职干部、社会各界人士等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校外教育辅导站”的评选条件
  1.辅导站办站模式好,基础设施齐全,做到“五有五上墙”。
  2.辅导员队伍建设好,全体辅导员具有“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业务水平高。
  3.辅导活动好,内容、形式丰富多彩,实效性强,吸引力大。
  4.长期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成绩显著。
  5.建立了完善的辅导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辅导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辅导工作常态化。
  (二)“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的评选条件
  1.对关心下一代事业有爱心、热心、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敬业、务实、奉献精神。
  2.“立德树人”事迹突出、感人。在关爱留守儿童,资助失学辍学学生复学、失业青年就业,帮教、转化后进学生和失足青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3.辅导教育内容、形式、方法有创新,有发展。
4.在当地有比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群众所公认。   
    四、具体做法
  (一)年初。市关工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发通知、作部署。各县(市、区)、市直、经济开发区等关工委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向校外教育辅导站和辅导员进行宣传、动员,鼓励他们争创“先进校外教育辅导站”,争当“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同时,要全面调研近两年来校外教育辅导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推动工作,并撰写书面调研报告上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二)年中。市、县(市、区)、镇三级关工委分别检查校外教育辅导工作情况,市关工委将发布情况通报,以交流学习、推动工作。
  (三)年底。进行评选、表彰。全市共评选出10个“先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和20名“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12月1-20日,各县(市、区)、市直、经济开发区等关工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各自推荐1个“先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和2名“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市关工委办公室。12月下旬,由市关工委与市教育局共同审核材料、评定先进、表彰奖励。
    
  附件:2013年清远市关工委系统“先进校外辅导站”“优秀校外教育辅导员”名额分配表.doc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