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凤霞中学:
你校报来《清新县凤霞中学申请变更名称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要求和原清新县撤县设区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将“清新县凤霞中学”变更为“清远市清新区凤霞中学”。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编号、举办者、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和有效期不变。
请你校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并持本批复到清远市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清远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