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华粤教育集团:
报来《关于英德华粤中英文学校清远光明校区变更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将“英德华粤中英文学校清远光明校区”变更为“清远市华粤光明学校”;学校类型: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办学内容:九年义务教育、3-6岁学前教育。其举办者、地址、校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和有效期不变。
请单位校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并持本批复到清远市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清远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