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各有关单位、个人可在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6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至清远市教育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11楼1104室,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3368858,电子邮箱:qyjyj_jxk@gdqy.gov.cn。
附件:《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