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办[2015]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粤教材函〔 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科书使用的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中小学国家、地方课程教学用书(教材)进行评审选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审教科书范围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粤教材函〔2020)2号)公布的目录中涉及相关年级的有关教学用书(教材),详见附件1。
二、送审相关要求
请有意参评的相关教科书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1.送审样书需成套报送;
2.送审所有样书均一式10套。请送审单位将送审样书自行分类包装并注明。
3.送报单位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1)参选公函;
(2)教材简介(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
(3)教材选用服务方案及无偿培训师资承诺书;
(4)《清远市2020年中小学教科书送审汇总表》(见附件2),均报送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
(5)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清远市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6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覃美红 0763-3367150;邮箱:qyjyjoffice@126.com。
特此公告。
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