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以校长职级制度为核心的校长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清远市教育局起草了《清远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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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3361196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706室;邮编51151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
附件:清远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