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5

  

  2020年,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建设。通过努力,全市教育系统广大领导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各科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制定和印发了《中共清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和《2020年清远市教育局党组固定议题安排》,部署年度学习研究法治建设内容。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学习和部署。1月,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研讨,部署下阶段法治建设年度规划;2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3月,专题学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知识;7月,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及行政执法通用知识;9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与公务员相关的规定;12月,组织局机关、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负责法治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会议,随后组织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年度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开展“12·4”宪法晨读活动。同时,局领导班子还组织宪法专题学习,研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等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等内容进行学习,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教育法治总体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促进、同发展。

    (二)坚持“依法防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市教育局按职能认真梳理疫情防控主要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硬核疫情防控举措,加大涉疫情行政执法协调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市委普法办关于依法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清远日报》、清远市电视台《行风热线》以及《清远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类宣传栏等,对疫情防控、教育法律法规等进行进行广泛的宣传。

  通过努力,市教育局解决了104474名学生的线上学习困难,60余万中小学生线上教育实现“一个不落”,累计组织开发资源总数921个,各学科助学资源包下载次数113769次。组织教师开展“你义无反顾,我责无旁贷——你家孩子我来教”公益活动,一对一关爱辅导34名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组织党员自愿捐款20.15万元,选派党员支援社区疫情防控,获得社区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疫情暴发至今,全体返校师生均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

  (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学习宣传

  1.健全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制定并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制定普法清单的通知》《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2020)》,对局机关普法的主要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普法实施步骤等进行了统一部署。同时,成立了2020年法治宣传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普法。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2次进行法治培训学习。其中,10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及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12月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各科室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治建设会议,学习全省法治建设先进经验。二是通过书面学习、集中讨论等形式,年度内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监察法和国家安全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清远市教育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学习民法典及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三是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全市各级学校中层以上教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考试,成绩均满分。

  3.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一是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积极开展“宪法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第广东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率达100%;12月4日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参与学生达50多万人。三是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的通知》《开展宪法在我心中系列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等教材,规范全市各级各类校普法教育。四是切实加强法治副校长及法律顾问工作,聘任率达100%。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参与学校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学期内最少一次到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或法治知识讲座,部分有条件学校更是多次组织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知识讲座。

  (四)加强组织保障建设,明确责任和分工

  早在2017年,市教育局成立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新设立行政执法科,承担小组办公室职能,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承办局机关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制定《清远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0年)》《清远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19-2020年)》。2020年,市教育局根据省、市法治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普法宣传实施方案、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并在年度内召开3次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和部署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规定市委教育工委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局工委办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市教育局党组的规范性文件由局人事科按《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组(党委)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市政府及局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牵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并按《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要求印发。

  2020年,市教育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克服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等5份规范性文件。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谈论通过或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才正式印发。

  (六)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清远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清远市教育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2020年)》,制定《清远市教育局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各级行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0年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1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拟计划2021年实现我局执法证编制数全部获取。

  全年,市教育局未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作出的行政许可400项均是2020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站与学信网、普通话测试网、笔试成绩等相连且自动校对,申请人通过与否,完全由网站系统进行校对,实现认定工作网络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机关

  市教育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机制,并对保密审查制度作进一步完善。通过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等途径公开部门信息,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和政策类信息均按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也做到及时发布。
    4月25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关心的入学、教育收费、校园疫情防控等进行政策解读,现场解答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12月10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目的是到2023年形成完善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招生制度。此外,6月15日和6月22日,市教育局上线清远《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宣传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决群众关心关切教育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意见、推动工作作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2020年,在《清远日报》上刊登10个专版的同时,报道教育信息100余条。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同步发布图文达490余篇,总关注人数突破9.7万人。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重点信息、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信息669条。

  (八)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依法程序履行职能

  市教育局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和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并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0年,市教育局共收到人大议案13份,政协提案92份,均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还被评为“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支持本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开展工作,印发《清远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的通知》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本局各科室,要求要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将有关案件及线索按要求录入辖区“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

  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副局长100%出庭应诉。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严格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截至2020年底,市教育局受理群众来信网信来访共195件(宗),已处理信访事件194件。其中: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104件,办结率100%;省教育厅信访网62件,已办结61件,1件正在依程序办理中;清远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5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4件,已办结9件,办结率100%;来信(信访件)20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23批次125人,均妥善处理,并进一步跟综做好后继工作;收到市政府12345热线506件,全部均按时办结,没有出现群众不满意或引起越级上访的现象。

  2.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有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清远市教育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办理的流程、受理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书等。同时,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研究制度,在12月,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年度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听取了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2020年,市教育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十)深入推进各级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要求,深入持续在全市开展省级依法示范校达标校,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38所学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92所学校被认定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482所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其中,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率为100%,实现我市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将全覆盖。此外,各县(市、区)教育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一批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存在不足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市教育局还存在法治建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实体性执法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21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监督机制建设强化顶层设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落实上年度法治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研究会议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局机关法治建设牵头部门强化对各科室日常法治建设业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学法普法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加强局机关各级干部学法。二是完善和制定《2021年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并依据“八五”普法整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三是研究和落实法治宣传经费使用,加大普法宣传各项投入。四是创新普法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疫情防控、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推进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把实体性执法落到实处。

  4.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规体系。依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行政法规的制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清远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5.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信访举报和办案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工作机制,依法办结群众各类咨询、投诉、来信等问题。

  6.加强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在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对照《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日常加强对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效果。同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新举措,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法教育、依法依规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等法治建设工作。




  清远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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