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34人为广东省 “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候选人(附件)。现将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5日至3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清远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63)31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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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1500
附件:清远市推荐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