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9



清远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建设。通过努力,全市教育系统广大领导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各科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清远市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制定和落实局班子领导学习计划

制定和印发中共清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制定2021年清远市教育局党组固定议题安排,部署年度学习研究法治建设内容,年度内多次进行法治专题学习研究。

(二)加强法治建设学习和部署

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1月组织学习2020年度法治清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情况,并就问题整改作部署。3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法典等法律知识。7月,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并就下阶段学习宣传教育作部署。11月,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实施、新修订教育法有关内容。12月,专题开展宪法学习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学习。此外,市教育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为“202150项重点工作”之一,在每月的局务会议中,对工作进展进行通报、研究,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普法

全面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学习。一是印发学习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工作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三是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及行政执法通用知识。四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五是召开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专题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六是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全市各级学校中层以上教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考试并顺利完成,成绩均满分。

(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市教育局党组、机关党委注重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发展历史等融入到单位党员、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过程,在每季度的学习安排上,增设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内容。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形式加强学习。

(五)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贯彻落实市委普法办法治进校园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进校园。一是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积极开展2021年度“宪法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第六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率达100%;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宪法晨读”活动,参与学生达50多万人。三是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的通知》《开展宪法在我心中系列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等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校普法教育。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参与学校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每学期最少一次到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或法治知识讲座,部分有条件学校更是多次组织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知识讲座。

此外,市教育局注重与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清远)事务中心沟通对接,及时传达省教育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等工作要求,加强在清高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加大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法治教育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做好每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年初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上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议题,部署年度法治学习工作。年度内2次在党组会议主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历史及有关知识,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普法办各项法治建设、法治学习要求。

(二)加强组织保障建设,明确责任和分工

成立年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制定年度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研究和细化年度推进各项法治建设责任分工,组织法规加强日常督导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落实。

(三)加强法治建设研究部署

把法治建设列为每月局务会议重要议题,听取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并作计划部署。其中,在6月的班子会议上,听取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决策部署2021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10月,在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清远市落实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作批示,在无教育局整改事项的基础上要求加强预判,提前谋划;12月,听取年度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此外,在每个季度的局领导会议上,均听取阶段性的法治建设情况并作部署。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成立了年度法治宣传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制定普法清单的通知》《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2021年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对局机关普法的主要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普法实施步骤等进行了统一部署落实。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规定市委教育工委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局工委办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市教育局党组的规范性文件由人事科按《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组(党委)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市政府及局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牵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制定,并按《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要求印发

2021年,市教育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社会意见后,依程序开展了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现已报市政府审议。规范性文件《清远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实施办法》已依法定程序印发。《清远市关于扶持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完成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拟报市政府审定。《清远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已完成征求社会社会、评估论证等,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已完成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流程,拟开展合法性审查。

(三)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清远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清远市教育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2021年)》《清远市教育局2021年度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制定《清远市教育局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各级行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1年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市教育局1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拟计划2022增至20

2021年以来,市教育局未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共作出394项行政许可,均为2021年度教师资格证认定。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了8所市直学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培训机构政治的工作要求,组织市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清城区、清新区教育局多次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属地管辖教育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机制,并对保密审查制度作进一步完善。通过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等途径公开部门信息,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和政策类信息均按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也做到及时发布。

2.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78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关心的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就省市有关校园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等进行解读,现场解答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9月,局主要领导上线市电视台,就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教育方面作详细回应和政策解读。
    3.
拓宽载体,落实信息发布。2021年,市教育局在《清远日报》上刊登7个教育专版的同时,报道教育信息187篇,清远广播电视台刊播教育专题报道280个;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教育信息、政策解读等250多条;在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教育局》发布图文信息670篇,总关注人数突破11.6万人。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依法程序履行职能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和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并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1月,清远市教育局被评为“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全年,市教育局共办结人大议案7份、政协提案91份。

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市教育局领导100%出庭应诉,2021年无行政诉讼。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021年,市教育局受理群众来信网信来访共251件(宗),均已全部办结。其中: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85件,办结率100%;省教育厅信访网130多件,办结率100%;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6件,来信(信访件)14件,均已全部办结。收到市政府12345热线587件,全部均按时办结。接待群众来访16批次145人,均妥善处理并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全年没有出现群众信访、投诉等处理不满意引起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情况。

(七)深入推进各级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完善落实中小学“一校一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要求,深入持续在全市开展省级依法示范校达标校,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2021年,全市519所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率为100%,实现清远市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将全覆盖。此外,各县(市、区)教育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一批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市中小学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聘任率100%,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专业指导学校各项涉法工作。同时,法治副校长依据工作职责,召开宪法学习、法治学习、校园内及校园周边治安工作形势分析会等,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在全校师生大会、各类会议、主题班会等宣讲《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形成以法治副校长为法治建设指导顾问,以各类实际普法教育活动为抓手的工作机制

   四、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至今,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受制于专业人员缺少、专业性系统性培训少等原因,对照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市教育局还存在法治建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实体性执法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2022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动清远市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监督机制建设强化顶层设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落实整改上年度法治考评和日常法治政府建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研究会议制度,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部署”。法治建设牵头部门强化对各科室日常法治建设业务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导问题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加强局机关各级干部学法。二是完善和制定《2022年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并依据五”普法整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疫情防控、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推进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多措并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培训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双减”政策。

4.进一步加强行政法规体系建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清远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5.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结合教育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依法治校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收费、依法办学、普法宣传教育。

6.进一步推动教育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省教育厅法治建设年工作目标要求,制定2022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度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清远市教育局      

2022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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