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2年度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事项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08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与目标简介

组织落实部门

备注

1.

制定《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准确把握清远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改革创新,聚力教育提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动清远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教育局(办公室)

重大行政决策

2.

提升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质量

强化保障,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实现“三个过半”:全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50%以上有课后服务的学校必须开设素质拓展类课程,全市开设课后服务的学校学生参与率达到50%以上。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重点工作

3.

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行动计划(2022-2025)》

结合《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清远市教育质量提升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有关指导性文件,制定《清远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行动计划(2022-2025)》,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加完备、更加优化、更加全面、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信息化体系。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规范性文件

4.

制定《清远市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流程要求出台《清远市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学校危化品库房建设、购买、废物收集及常规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正常开展实验教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

规范性文件

5.

完善临聘教师管理制度

起草《清远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使用管理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临聘教师管理工作。完成省下达任务:临聘教师数量“只减不增”,临聘教师比例超过5%的地区,临聘教师数量要减少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20%。

市教育局(人事科)

重点工作

6.

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

开展全市性信息技术学科专题研究活动;开展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双融双创”活动,着力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开展中小学科技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落实清远市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工程,力争年底完成全市所有学校通过省教育厅的能力提升2.0工程验收。

市教师发展中心

重点工作

7.

制定《清远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坚持规范和支持并重的治理策略,转化民办教育的办学理念,强调办学的社会效益,在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中,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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