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度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公示。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潘俊杰 联系电话:3361196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 联系电话:3366161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十八号市政府二号楼503室
附件:(清远市)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