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无实际招生、无办学行为,办学许可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拟注销清远市医药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许可。
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763-3361123;邮箱:qygzzk@163.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清远市教育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