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初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步审核,市教育局于6月7日-10日组织检查组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幼儿园现场进行了视导。7月4日-8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验收组对达到必达条件的29所幼儿园进行督导验收,验收组认为29所幼儿园达到“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的要求,现予认定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把创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作为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好创建工作,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充分发挥规范化幼儿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实现量质齐升。
附件:2022年清远市29所“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