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14

  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建设。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清远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意义

  印发《中共清远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党组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同时,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等工作相结合,重点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相关内容,全面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意义。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局领导班子全面加强法治学习与研究部署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制定《清远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年度内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清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2022年清远市教育局党组固定议题安排》,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研究。三是通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有关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和民法典有关知识。四是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并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出台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五是学习保密、生态文明、青少年毒品预防等法律法规知识,部署法治进校园工作。六是把依法行政、教育宣传普法等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市教育局“60项重点工作”之一,每月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局务会议进行通报。

  (二)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

  1.完善法治学习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等。

  2.多形式开展法治学习。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关知识。二是印发通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学习《清远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等行政知识。四是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全市各级学校中层以上教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五是印发《关于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普法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清远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师生加强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

  (三)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进校园

  一是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课程。二是积极开展2022年度“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广东省学生“宪法卫士”“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率达100%;组织优秀学生参加省宪法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印发《清远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2022年清远市直属学校及清城区区属学校法治副校长培训班暨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的通知》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参与学校法治宣传的积极作用,每年在校开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学习教育不少于4小时。五是加强与省职业教育城(清远)事务中心协作,及时传达省教育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等工作要求,加强在清高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加大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法治教育水平。

  (四)局机关党支部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定期印发法治学习内容至局机关六个党支部,督促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民促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各类党务培训中,把法治建设列为学习的重点内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学习国家、省、市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年度内多次在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法治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研究依法行政、信访、政务公开和行政复议等政策法规。三是组织局机关各级干部职工加强法治学习,稳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组织保障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年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制定年度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同时,细化年度推进各项法治建设责任分工,组织行政执法科牵头开展法治建设处置工作并加强日常督导监管,组织德育安全科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三)加强法治建设研究部署

  把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局机关“60项重点工作”之一,对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进行专题研究,制定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整改清单和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同时,对标对表《清远市落实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清远市教育局落实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责任科室跟踪落实整改。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市教育局坚决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远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细化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规定市委教育工委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局工委办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市教育局党组的规范性文件由局人事科按《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组(党委)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市政府及局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牵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

  2022年,市教育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清远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社会意见后,依法定程序开展了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在2022年4月正式印发。规范性文件《清远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在完成各项法定程序后,于2022年1月印发;《清远市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完成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工作。

  (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清远市教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教育局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完成省、市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要求,目前市教育局共9名行政执法人员。

  2022年,市教育局未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共作出591项行政许可,其中589宗为2022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1宗为设立清远市海德外国语高中学校;1宗为设立清远市崇文普通高中学校。共开展了6次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均无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8月,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教育领域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未收到社会群众对市、县教育局具体行政执法违法的举报。

  (三)深入推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制定《清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清远市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治理中劳动用工风险方案》《清远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等政策文件,多次联合公安、人社、市场监管、民政、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2022年全市累计督查201次,督查机构数903家次,出动督查人员1026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6份。其中,在2022年10月,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共排查面向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的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机构340家,培训材料1523册,从业人员1057人;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1次艺考培训机构初步摸底排查,共摸查艺考培训机构37家,排查艺考培训机构从业人员216人。同时,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清远市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机制,并对保密审查制度作进一步完善。通过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等途径公开部门信息,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和政策类信息均按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也做到及时发布。2022年,市教育局在《清远日报》上刊登7个教育专版,报道教育信息39篇,清远广播电视台刊播教育专题报道238余条;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教育信息、政策解读等2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教育局》发布图文信息430篇,总关注人数突破15.5万人。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依法程序履行职能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以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2年,市教育局共办结人大议案17份、政协提案79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022年,市教育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群众来信网信来访共726件(宗),已处理信访事件726件,办结率100%。其中: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166件、省教育厅信访网374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111件、市委第六巡察组交办件5件、来信(信访件)12件;接待群众来访8批次58人,均妥善处理,并进一步跟综做好后续工作。收到市政府12345热线1176件,均全部按时办结。全年没有出现因信访、投诉等处理不满意引起的上访或越级上访情况,有效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七)深入推进各级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完善落实中小学“一校一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要求,持续在全市深入开展省级依法示范校达标校,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2022年,全市创建519所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创建率为100%。各县(市、区)教育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了一批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市中小学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聘任率100%,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建设,专业指导学校各项涉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

  五、存在不足和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受制于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等因素,对照省、市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市教育局还存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建设业务水平不高、行政执法有待加强、干部师生法治意识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3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推动清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上年度法治考评和日常法治政府建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法治建设列为局机关重点工作,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部署”。法治建设牵头科室进一步完善内容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科室日常法治建设业务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导问题解决。

  (二)加大法治学习教育宣传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二是制定《2023年清远市教育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并依据“八五”普法整体要求,创新普法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全面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制定和完善2023年度校园普法实施方案,统筹全市教育系统行政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深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落实省、市关于培训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推进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五)进一步加强制定行政法规制度建设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六)进一步推动教育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结合省教育厅教育系统法治和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拟定2023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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