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清远市博爱学校关于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核,同意给予清远市博爱学校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44180080000270),学校类型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原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44180250000088号)和清远市教育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244180030000270号)于即日起自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