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精神,现对2022年度申报清远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公示(附件2)。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潘俊杰 联系电话:3361196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新城5号区连江路20号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 联系电话:3366161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十八号市政府二号楼503室
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后请将公示情况表报送市教育局).doc
清远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