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清远市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长江职业技术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上述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并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后,相关办学主体应依法完成学校清算、法人登记注销手续。
经核查,清远市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长江职业技术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上述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并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后,相关办学主体应依法完成学校清算、法人登记注销手续。
学校 | 清远市医药职业技术学校 | 清远市长江职业技术学校 |
学校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岗头村委会侧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百加集镇 |
学校类型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中等职业教育 |
办学内容 | 学历教育 | 学历教育 |
办学许可证号 | 144180030000261 | 14418003000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