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清远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材料初审,专家实地考评、综合评审等,拟认定25家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4家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教育局德育安全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763-3361275,电子邮箱:qyjyj_dak@gdqy.gov.cn。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
附件:1.清远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拟认定名单
2.清远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拟认定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