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广大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提升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更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遴选,现将推荐表扬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个人或组织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367432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15
清远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