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25

  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建设,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清远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印发《中共清远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党组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意义。二是制定《清远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印发《中共清远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于第三季度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教育政策法规有关知识共4次。三是于12月15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学校教职工5000余人,召开202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邀请杜承铭教授(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报告。四是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课程,积极开展2023年度“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参加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在线学习,学生参与率达81.9%,超省要求的35%标准。同时,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实践活动,参与学生达5万余人。

  (二)认真落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通过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会,组织全体班子、中层干部于第四季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会议、暑期读书班、督学培训、“双百”专题讲座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学习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教育行政法规等。二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行政列为局机关重点工作,对具体落实情况实行每月通报、每月研究。三是年度内对全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23年,市教育局按程序制定规范文件《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清远市专门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试行)》2份。《清远市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清远市基础教育学位建设攻坚计划(2023-2025年)》3份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正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工作,拟计划在2024年3月印发。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清远市教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教育局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市教育局未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共作出617项行政许可,均为2023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共开展了5次行政检查。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均无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告《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未收到关于市、县级教育局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

  (五)深化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不断巩固“减负”成果

  协调科技、文广旅体、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单位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巡查暗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375家,出动检查265人次,发出整改通知18份,规范监管资金23.97万元。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市、县级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协调县级教育局查处违规开展幼小衔接课程培训校外托管机构2家,查处违规发布培训类广告的校外机构2家,对1家在居民楼宇举办学科类培训的无证无照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6万元,关停“地下”违规培训机构1家,对2家违规开展幼小衔接课程及涉及英语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和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清远市教育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清远市教育局保密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规范局机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市教育局在清远日报融媒体平台共计刊登全市教育信息稿件179篇,清远广播电视台刊播教育专题报道230条;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教育信息、政策解读等222条;在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教育局”发布图文信息312篇,总关注人数突破16万人。

  (七)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依法程序履行职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3年,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以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按时办结人大议案15份、政协提案67份。受理群众来信网信来访共285件(宗),已处理285件(宗),办结率100%。双转交件136件,来信(信访件)6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1批次,均得到妥善协调处理。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39件,均全部按时办结,有效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八)持续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完善落实中小学“一校一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

  全市共创建520所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还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了一批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协调组织全市中小学校100%聘任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建设,专业指导学校各项涉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清远建设等实施方案、工作规范不够细致。二是对法治建设业务人员的培训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实操性培训较少,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有待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制审查制度有待完善。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法治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以案释法以及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2024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清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和监督协调机制,细化各项工作规范,把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局机关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定期部署。

  (二)加大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组织实施方案,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四)深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深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同时,加强对在职教师监督,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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