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2-01

  根据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数据情况

  (一)作出行政处罚0宗,行政强制0宗,行政征收0宗,行政征用0宗。

  (二)收到行政许可申请617宗,受理617宗,予以行政许可617宗,均为2023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开展了5次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

  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监督机制,对责任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进行细化。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等,对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进行规范。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对执法环节、记录方式、记录要点等工作规范进行详细的规定。一是在执法行为中,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前都佩戴执法证,并在现场向行政相对人及有关利害人亮证;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对审理、调查取证等关键环节进行文字、拍照或录像记录。三是使用统一标准的执法文书。四是执法决定作出后,按规定对执法过程性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

  2.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8个法制审查事项和法制审查内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执法行为。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事后公示工作制度,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按要求进行公示。同时,按要求公示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执法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信息等内容。

  (三)加强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清远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和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方案。二是印发学习通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9名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远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等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三是落实市委普法办工作要求,组织局在编干部、市直各学校中层以上教职工180余人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四是于3月1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市、县级教育局领导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和学校教职工500余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六是12月8日,组织市、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建设业务员60余人开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等工作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讲解和部署,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能力相对不足。二是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对各地教育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指导不够。三是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组织架构和推进落实制度,进一步厘清局机关各科室工作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依据、工作职责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

  (二)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计划,年度内开展2次以上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执法文书书写、材料归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学习。

  (三)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对全市教育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检查,常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进“清远粤执法”平台应用,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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