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1-26

清远市教育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构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我局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清远市教育局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性文件和法规,重视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与培养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努力营造教育法制化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构建法治政府法治体制,提高政府管理职能。

    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并发布权责清单,将市教育局行使的权责事项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等在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0%以上。

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制度建设,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2017年,我市实现了8个县(市、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全覆盖。清远市教育局认定了376所学校(含教学点)为清远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含教学点),全市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专项督导,全市学校督导率100%,达标率达到省要求的88%以上,其中佛冈县、连南县、连山县达标率更是100%,以上数据均录入国家督导系统。

(二)落实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确保决策依法依规。

市教育局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依足程序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市教育局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都会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且一律在本级政府规定载体上统一公布。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一批)》的安排,《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本年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市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并与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有序地开展了《规定》的起草工作。2017年6月,起草小组在协调小组成员的密切配合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形成了《规定(送审稿)》。

科学谋划清远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出台印发工作,不断修改完善《清远市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6-2018年)》、《清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检查方案》和《清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细则)》。4月1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清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完成《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和《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2017年,市教育局继续推进《2014-2020年县城和中心镇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加大力度跟进各地落实情况。2016-2017年我市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3所,新增学位5625个学位。在此基础上,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制定了《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强化资金安排和供地、足额配备教师等措施,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及大班额问题。

(三)严格遵守行政规范程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市教育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做到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还通过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或召开听证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

201713月,市教育局根据清远市立法基地的意见和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对《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初稿)》(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规定(讨论稿)》,并于330日下午,召集相关的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清城区教育局、清新区教育局等单位,就《规定(讨论稿)》进行讨论,收集了各单位的修改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6月,市教育局将修改后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函或通知征求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定(征求意见稿)》作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定(送审稿)》。11月,《规定》在清远市人民政府七届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81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17日,市教育局召开了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清远教育再出发”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回顾了“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详细解读了我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也重点阐述2017年5月10日出台的《清远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提出全力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美好期盼。

(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建设,促进执法公正文明。

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有10人已领行政执法证,尚有的16个指标,将按《清远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落实。建立健全了《清远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及《权责清单》,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清远市教育局及时查处或按管辖权限转交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查处,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形。

市教育局不断健全教育督导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各项导检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教育发展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教育行政工作根据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与各级行政执法、监察部门加强联动,有力地促进教育法治化发展。今年5月,市教育局制定了《清远市教育局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下发至市直学校,要求按季度上报普法工作情况汇报。4月,组织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学法考试(含市直学校)。2017年我市拟完成145所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2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认定。4月,下发了《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市县两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清市教函〔2017〕45号)等法治建设文件。

清远市教育局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依法受理、及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作为诉讼原、被告,积极、及时参加诉讼工作。清远市教育局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除此以外,还积极处理社会和群众涉教育投诉,积极处理《市政府热线12345热线》以及其他途径转办的各类涉及教育收费、补课、办学等问题的投诉,依据法定流程做好调查、资料整理、回复及归档等工作,对当事人询问还做好保密工作;我市教育局还设立了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上访部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2017年年,市教育局收到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投诉20多宗,所有投诉件均建立台账,按时、按规的进行处理并进行反馈。

(五)落实政务公开全面透明,提高社会群众监督。

清远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安排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的各种关切。同时,市教育局还政务公开教育装备办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公开和更新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事项,各类教育咨询、规范性文件、招考招聘信息等都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得到公开,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教育局》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分发挥《清远日报》、《清远观察》教育周刊、《清远教育》、清远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清远教育网、微博、微信等教育宣传阵地功能,提高全市教育宣传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市教育局在清远日报上出版22个专版,在《南方日报·清远观察》上出版48个专版,共刊登450多条教育信息。全市教育系统全年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上稿达460多篇;在各级声屏媒体播发教育新闻1900多条。围绕“创强争先建基地”这一主题,突出“优质均衡、公平发展”两大关键,以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为抓手,整合报刊、电视、网络等教育宣传资源,拓展各种宣传阵地。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加大了官方微博、微信的宣传力度,每天发2则以上的微博,及时向网民反映全市教育系统的最新动态。微信、微博平台同步发布图文总数635篇、总关注人数:1.7万人。为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的信息保障。通过构建立体的宣传网络,为清远教育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教育行政风清气正。

清远市教育局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并及时回复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市教育局建立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干部拒腐防变防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执行“六大纪律”。优化“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评议机制,深入治理“庸懒散奢”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整治和查处国有资产、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生转学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盯紧重要节点,深入查找隐形变异“四风”,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市教育局在公务用车派出、公务接待都比2016年减少,在刚结束的市纪委巡查,从其反馈的意见中,市教育局并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也没出现怠政懒政情况。

加大法治思维培养学习,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市教育历来重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考评年度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实务专业法律知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专题培训在考评年度内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市教育局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率不超过25%

此外,市教育局还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依据《清远市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实施意见》及2017年依法治省与依法治市工作要,2017年我市30%以上的学校要达到省级依法治校创建标准;2020年,大中小学校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批省、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17年4月17日,市教育局督导室下发了清市教〔2017〕45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市县两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各县(市、区)已完成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市教育局于11月组织了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抽查认定,共54所学校被评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9所学校申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验收。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夯实组织保障基础。

市教育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发给各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注重法制组织体制和法制力量建设2016增设了行政执法科,科室职能明确,并有行政执法编制2名,法制工作职能落实到位。在考评年度内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是教育局重视党建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各地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学习研究。增强抓机关党建“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抓好“三会一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班子政治理论水平。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建责任由“软”变“硬”,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着重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支部评选活动,推动各地校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创新、组织生活创新、党员教育创新。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强化民办学校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2017年的努力,我市的教育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普法宣传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正的地方:一是现代化的学校制度有待加强;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学校法治观念、法律知识储备、依法行政能力、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依法治校创建、学校法治化校园环境有待完善;四是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涉教法律的学习交流制度、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还有进一步的提高。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2017年,我市教育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教育立法质量、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教育执法的要求,新时代市教育局在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教育制度建设,用法治建设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法治广东十项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教育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教育综合改革,以法治形式保障教育综合改革,以法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

(二)加大法律法规培训用学习实践提高依法治教能力

    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十三五”规划产生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法治广东建设的十项重点任务要求。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提升。加强对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对执法用法的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理顺部门责任清单,用权责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进一步明晰市教育局的权责清单,杜绝行政执法部门出现“朦胧性”,对一项具体的执法行为涉及跨单位、同单位跨部门以及市、县(区)、街(镇)横向跨单位的,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强化其责任主体意识,杜绝一切扯皮和推诿现象,提高协作意识;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从规范和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做起,树立良好形象和服务观念。

(四)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用规范办学推进学校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法治广东建设的十项重点任务要求,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引导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内涵发展。市教育局督导室将继续进行对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的综合督导,加强随机督导,加大专项督导检查的力度,对教育热点和教育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专项督查督导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保证政府教育优先发展的策略不偏移,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平台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完善督导结果使用制度,为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重要抓手。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普法制度完善法治教育宣传。

市教育局制定具体的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各级教育部 门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知识的教育,深入研究法治知识课程具体开设方式,通过定期上法制教育课,用讲授法制课、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悬挂宣传画宣传标语、参观戒毒所等方式,开展消防、交通、安全、禁毒的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除了以上工作设想,市教育局还继续加大理顺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体制,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能够有效实施和推进。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清远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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