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远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财教〔2017〕8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清远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共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注明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清远市教育局高中与中职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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