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6-24

关于召开《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清远市教育局决定就《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清远市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市教育局10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或者关注我市教育发展的有关人员10-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教育局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有意成为参加人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20日,截止时间以市教育局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邮寄方式报名,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听证会报名资料”,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后寄出。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401办公室;邮编:511518。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扫描发送电子邮件到市教育局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yszskswyhbgs@163.com。

  3.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扫描下面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确认即可,此报名方法只能填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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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建璋,联系电话:0763-3383491)

  特此公告。

  附件:中考改革听证会报名表



清远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中考改革听证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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