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各有关单位、个人可从即日起至3月2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至清远市教育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4楼401室,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3361517,电子邮箱:qyjyj_zkb@gdqy.gov.cn。
附件: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